2023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评优申报
基本信息
服务编号 | A02005 | 服务名称 | 2023年度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 |
---|---|---|---|
办理部门 | 党委宣传部 | 协作部门 | 无 |
服务内容 | |||
受理条件 | |||
主要业务周期 |
咨询电话
办理须知
我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守正创新、踔厉奋发,为加快建设地球科学领域国际知名研究型大学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引领。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持续推动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扎实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评优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范围和名额
1. 2023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10项)
2. 2023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教工20人、学生10人)
3. 2023年度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10项)
4. 2023年度“年度好新闻奖”(若干)
二、评选条件
(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申报条件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师生理论学习开展扎实有效,积极组织申报校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项目。
2. 本单位党政领导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高度重视,每学期对本部门的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积极优化思想政治工作条件,创新方法、手段和载体,着力拓展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新途径。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强,成效显著。
3. 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规范各类职责范围内的讲座、论坛、报告会及文化活动阵地管理,严格执行“一会一报”制度。重视单位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方向明确,管理有序。
4. 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新闻采写、选题策划、媒体对接等工作;定期及时报送本单位特色工作和典型经验;积极发动本单位师生宣传并关注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在学校官方网站、校报、官方微信,以及省级及以上媒体刊发宣传报道;宣传阵地(橱窗、展板、电子屏、微博、微信等)弘扬主旋律,宣传效果明显。
5. 积极参与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管理全过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校园文化品牌培育和建设成效显著,院本文化特色鲜明,以文化人成效显著,师生文明素养;单位内部文明建设规范、形象良好。
6. 无涉意识形态、师德师风、严重违纪违法、重大事故等问题及较大负面舆情事件。
(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教师:
1. 专兼职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在岗教职工(截至到申报日期)。
2. 热爱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文明素养,能够较好地完成学校及本单位安排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任务,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
3. 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突发事件应对、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在网络评论、网络舆情引导、网络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 积极组织策划或主动撰写新闻报道,在学校网站、校报、官微以及省级及以上媒体刊发宣传报道,同类条件下,在18家央媒发表报道者优先。
5. 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的情形发生。
6. 各二级单位可推荐1人申报。
学生:
1. 兼职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在校学生(截至到申报日期),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热爱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积极参与理论宣讲、新闻宣传、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明建设等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3. 同等条件下,获相关工作省级以上奖项、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报道者优先。
4. 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的情形发生。
5. 各二级单位可推荐1-2人申报。
(三)2023年度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申报条件
1. 截止到申报日期仍在建设且多年来长期积淀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学校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重要节日、纪念日时间节点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活动。
2. 在校园文化品牌建设中,围绕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校训精神、南迁办学精神、攀登精神和地质科学家精神,创新发展新时代地质文化与地质精神等主题形成的典型做法、典型经验和创新亮点的建设成果。
3. 紧扣高校网络教育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网络文化育人功能,创新打造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网络文化成果,在广大师生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4. 各二级单位可推荐1项成果进行申报。
(四)2023年度“年度好新闻奖”遴选标准
1.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学校官方媒体矩阵发表的师生原创新闻作品。
2. 参评作品设文字类(通讯、消息、评论、特稿)、新媒体类(图文、创意设计、H5等)、视听类(摄影、广播、视频)三类。参评作品要求导向正确,主题鲜明,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
3. 原则上,消息类作品字数不超过1000字,通讯类作品不超过3000字,评论类不超过2000字,新闻特稿、组稿、专题稿字数不限;摄影类单组作品不超过5张;音频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
4. 参评作品的作者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
三、评选及表彰
1. 党委宣传部在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领导下统筹本次评选表彰工作,所有获奖的优秀成果及经验将在校园媒体上宣传推广,优先推荐参加教育厅及相关单位组织的典型案例征集或奖项评选。
2.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由各二级单位推荐申报;“年度好新闻奖”由宣传部组织专家直接遴选,不用申报。
2. 学校为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四、材料报送
请申报2023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的单位及个人,11月15日-11月25日在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
联系人: 吴仁喜(027-67884297)梁睿华(027-67884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