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综合用印申请
基本信息
服务编号 | 01013 | 服务名称 | 校级综合用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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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学校办公室 | 协作部门 | 归口管理部门 |
服务内容 | 本服务可以办理学校名义公文、报告、总结、统计表等上报材料盖章(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等)、学校名义推荐申报材料盖章、教职工以学校名义参加各类培训班、会议报名回执盖章,申请所列各项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填写,文字表达简明扼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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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
主要业务周期 | 用印时间为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用印事宜。批量用印需提前3个工作日与学校办公室综合科电话预约办理时间。 |
咨询电话
办理须知
1. 学校用印遵循归口管理、逐级审批、严格审核、安全规范的原则,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用印、谁经办谁首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开展校级用印办理工作。
2. 用印时间为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用印事宜。
3. 申请印章名称应与印件落款保持一致。
4. 需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的事项,审批材料和手续按其规定办理。
涉及归口部门审批的事项如下:(依据《关于公布管理服务与服务机构工作职责及其内设机构的通知》地大党发[2021]71号文件执行)
l政审 —— 党委组织部(干部)、二级党组织(教职工)
l法律相关事务 —— 综合改革与政策法规办公室
l意识形态、新媒体账号年审 —— 党委宣传部
l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协议)—— 本科生院
l人事调动(非校内)—— 人力资源部
l仪器设备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l涉外事务、港澳台事务、留学生教育管理 —— 国际合作处
l规划基建 —— 校园规划与基建处
l审计 —— 审计处
l网络安全、信息化规划建设 ——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l公积金及学校房屋使用 —— 后勤保障部
l政治安全、治安安全 —— 安全保卫部
l学科与发展规划 ——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l专项清理整顿(企业)—— 武汉中地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 各单位用印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审批人应审查用印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承担相应的审批责任。
6. 批量用印需提前3个工作日与学校办公室综合科电话预约办理时间。
7.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用印:
(1)用印内容与用印申请信息不一致的;
(2)未经规定程序审核批准或超越、滥用批准权限的;
(3)内容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
(4)非本校师生或与本校工作、业务无关的;
(5)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
(6)在空白纸张上用印的;
(7)故意篡改或超期使用用印申请单的;
(8)其他不应当用印的情形。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使用印章。违反规定者,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予以处分;给学校造成损失的或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